2019-05-14 14:10
5月13日,美国最高法院发布公告,就App Store的反垄断案件以投票表决5对4票的结果裁定苹果败诉,允许iPhone用户继续起诉苹果。
这起诉讼发生在2018年11月26日,大概半年时间内,苹果公司和第九巡回法院就“iPhone用户究竟算不算App的直接购买者”进行辩论。如果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,那么iPhone用户将可能无权对此提起诉讼。
显然,最高法院最后认同了第九巡回法院的观点。他们的理由是,如果现在的判定有利于苹果公司,未来可能会影响消费者起诉其他在佣金中抽成的垄断性零售商,还可能给这些零售商制造一个反垄断法案的漏洞。
不难看出,这里的“败诉”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败诉,只是苹果在阻止诉讼继续进行这件事上失败了。
受此消息影响,苹果股价盘中最大跌幅6.3%,收跌5.81%,收报185.72美元,创今年3月14日以来的两个月最低,市值单日蒸发逾500亿美元。
其实这场围绕App Store的反垄断案已经拉锯近十年。
2008年苹果上线App Store,如今已经有约200万个App可供用户下载。按照规定,每位App开发者向苹果交纳99美元的会员年费,同时获得自主定价的权力,只是价格数字必须以0.99美元结尾,而苹果从中抽取30%的佣金。
2011年,四名iPhone用户向法院提起诉讼,认为App商店向App程序开发人员收取的30%的佣金被转嫁给了消费者,并由此导致iPhone App价格的上涨。
最近的一个例子可以是Spotify。如果是从网页上进行订阅,它的音乐应用程序每月9.99美元,但如果从iOS上订阅,则变成了每月12.99美元。
这多出的30%佣金被视为苹果的净利润。上线十年以来,App Store已经为苹果累积创造了超过数十亿美元的价值。而且,在iPhone和iPad等硬件销量增长疲软的情况下,这部分收入仍在保持上升态势。
这场诉讼的原告认为,根本原因在于苹果在应用零售市场的垄断地位。如果在竞争性市场中,他们至少有选择更低廉价格应用的机会。他们坚称,苹果至少应该被施加压力,下调原定的30%抽成比例。
从目前的情况来看,原告和苹果的下一步棋都不好走。
有美国法律人士认为,原告现在仅仅是有机会证明他们的指控,但要论辩这场垄断是否真的成立,在程序上仍然具有挑战性。客观估计,这起诉讼迎来下一个阶段性结果可能又会花费一到两年时间。
对于苹果而言,在“苹果税”的影响下,它和多家巨头的关系已经变得微妙。例如,亚马逊已经将许多用户购买行为引流向网页端,像书籍、音乐、电影和电视节目等等。此外,Netflix在去年12月也放弃了iOS上的应用内订阅。
如果在之后的诉讼中遭遇真正意义上的“败诉”,等待苹果的将是数亿美元的罚款。通常情况下事情可能不会这样极端,但苹果调整其平台销售应用程序的方式几乎是一定的,这就又会牵连大量应用程序开发者。
谁笑到最后还不好说,毕竟谁也无法预控苹果在最大程度上保障自身利益的前提下,会做出怎样的妥协和让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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